为进一步加强政协领域信访工作,密切干群关系,努力化解群众矛盾,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和《佛山市顺德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干部公开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的有关要求,特制定佛山市顺德区政协办公室领导公开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
一、接待群众来访领导
佛山市顺德区政协办公室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二、接待群众来访时间
每月第一个星期三,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星期三。
三、接待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大楼西二楼政协会议室
四、接访范围
1.有关社情民意的情况反映;
2.有关人民政协提案工作的意见建议;
3.依法属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佛山市顺德区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五、接访办法
实行“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对当场能够答复解决的问题,接访领导当场答复解决;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接待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和要求,责成承办科室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调查处理;对不属本单位职能范围的接访事项,接访领导要指引来访人重新确定信访部门或人员;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法律诉讼、行政复议、仲裁处理的问题,接访领导要指引来访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或需预约接访)请联系区政协办公室秘书科,2283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