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政协顺德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政协顺德区第十三届委员会设置以下六个专门委员会和十二个联络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城建资源环境委员会、文教体卫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大良街道联络委员会、容桂街道联络委员会、伦教街道联络委员会、勒流街道联络委员会、陈村镇联络委员会、北滘镇联络委员会、乐从镇联络委员会、龙江镇联络委员会、杏坛镇联络委员会、均安镇联络委员会、香港联络委员会、澳门联络委员会。
政协佛山市顺德区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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